English

预警专刊周刊


新闻热搜词

通知公告:

文章标题

专利诉讼需要采取的诉前措施

2017年《爱尔兰调解法》规定,代表原告行事的律师有法定义务在提起诉讼前告知原告可选择将争议进行调解。这适用于所有诉讼,包括专利诉讼。律师必须向法院提交一份法定声明,确认他们已告知其客户调解的可用性和好处,并确认已考虑过调解。不合理地放弃调解可能会产生费用问题。

此外,通常的做法是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前发送诉前信函,如果没有这样做,可能会导致法院发出不利的费用令。不过,爱尔兰商事法院认为,未就撤销诉讼发出警告函可能不会对费用造成致命影响。

诉讼时效

专利侵权诉讼作为一种侵权行为,根据爱尔兰《1957年诉讼时效法》(修订版)的规定,诉讼时效为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六年。

此外,如果一方承诺或暗示不会依赖其严格的法定权利,则可能会出现“禁止反言(equitable estoppel)”原则。该原则可防止一方当事人违背另一方当事人所依赖的、对其不利的承诺或陈述。这一原则有助于确保公平性,因为它阻止了承诺方因信赖其承诺而采取不公正或不公平的行为。在爱尔兰专利法中,如果专利持有者做出不实施其专利权的声明,而另一方依赖该声明并因此受到损害,则可能出现禁止反言。如果专利持有人后来试图行使其权利,法院可能会阻止他们这样做,以避免不公正的结果。

毫无根据的威胁

如果当事人不打算提起侵权诉讼,或无法证明所投诉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则应谨慎发出终止函/诉前函。如果任何人威胁他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受威胁方可通过宣告令、禁令和损害赔偿等形式寻求对无理威胁的救济。

通知存在专利或专利申请并不构成诉讼威胁。

进入商事法院、案件管理和初步问题

包括专利事项在内的知识产权诉讼符合送交商事法院知识产权与技术庭的标准。申请人必须向商事法院法官提出申请,并附上申请人律师的证明,解释为何该诉讼适合并应分配到知识产权和技术庭。侵权和无效诉讼以全体传唤令(plenary summons)的方式启动,全体传唤令是爱尔兰高等法院用于启动民事诉讼的法律文件。

根据爱尔兰《高等法院规则》第63A条,商事法院法官可发布命令或指示,以便以公正、迅速且可能将费用降至最低的方式裁定诉讼。如有需要,将确定召开案件管理会议的日期,会议将由法官主持。一开始,各方通常会商定一个时间表,列出递交各种书状的期限,并提交给商事清单的法官。一旦书状提交完毕,就开始以证据开示的形式披露文件。披露结束后,双方将交换证人证词和法律意见书。

商事法院有权下令审理初步问题。这可能以审判模块化的形式进行。

修改专利权利要求

1992年《爱尔兰专利法》第38(2)条使法院或主管法官能允许在任何诉讼程序中修改专利。但须遵守法院或主管法官认为合适的关于公布拟议修正版本以及费用、开支或其他方面的条款。

根据《爱尔兰专利法》第38(2)条对说明书进行的任何修改,如果扩大了已提交申请中公开的客体或专利授予的保护范围,则该修改无效。法院还有权在专利被认定部分无效或有效的侵权诉讼中修改专利说明书。

替代争议解决方法(ADR)

当事方可自愿同意通过ADR(包括调解、和解或其他争议解决程序)解决争议。法院也可主动或应诉讼任何一方的申请暂停诉讼,以便通过ADR程序解决问题。双方通过ADR达成的协议可根据合同法执行。

2017年《调解法》规定了在提起诉讼之前考虑调解的义务,这需要向法院确认。

上诉

在爱尔兰,当事人有权就高等法院(包括商事法院)的每项判决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但是,当事人应牢记,提出上诉并不能自动中止判决的执行。上诉期间是否准予中止执行由法院酌情决定。

上诉人必须在高等法院判令完成之日起28天内提交上诉告知书(普通上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最高法院上诉高等法院的判决。然而,没有自动向最高法院上诉的权利。一方必须首先提出上诉理由,请求上诉许可,上诉理由必须与公共重要性或司法利益有关。上诉许可申请必须在相关判令完成后21天内提出。

上诉法院会考虑上诉的紧迫性。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上诉法院可加快审理案件。

费用追偿

在爱尔兰,一般来说,费用是随事件发生的——败诉方支付胜诉方的费用。胜诉方有理由期望从争议的另一方收回60%至70%的诉讼费用。法院也可酌情下达讼费令。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决定以不同的方式判定讼费。法院会考虑一系列因素,包括一方提出、追究或抗辩有关问题是否合理;一方是否部分或全部胜诉;任何一方提出的和解建议;以及一方拒绝调解或试图和解案件。

如果双方不能就费用数字达成一致,他们可以将案件提交高等法院的法律费用裁决人,由其决定应支付的费用数字。

在向专利权人颁发禁令的情况下,专利权人通常需要承诺对被申请人遭受的损失或损害支付赔偿金。如果被申请人在庭审中成功证明专利无效,则通常会根据所提供的交叉承诺收回费用和损害赔偿。(编译自pinsentmasons.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如果您了解知识产权,请直接进入国别环境指南页面。本指南包含权利获取及救济两部分,所涉国家地区及内容逐步完善中。介绍内容仅供参考,以各国家地区主管机构官方解释为准。

请输入所需国家或地区:

快速查询:

美国|欧盟|德国|法国|英国|日本


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微信订阅号